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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人,老公也是北京人,他有一女儿,今年十八岁了,我们想共同收养一个外地非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可以吗?应该到哪里办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证明?另外,收养关系成立后,孩子的户口几年后能进京?

离婚 2011-06-08 1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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