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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厂签订合同,工作是压力容器管理和锅炉技朮指导,当时谈好工资6000元/月,放假不扣工资,已做了3年多,但是现在企业转型锅炉,压力容器停产,老板为了不补偿,说要我上22天班一月,放江门最低工资1350元,不做就辞工,总之,他为了不补钱,逼走,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16-09-01 19: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 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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