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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的劳动合同是跟分公司签的,现在分公司要慢慢撤掉,公司想让我回总公司,我可以不回去吗?如果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其他 2016-09-02 1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获得赔偿的,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 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 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 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 你好,变更劳动内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有和单位协商过吗?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帮你解答,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您签的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相关的条款?您可以不去,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 在劳动合同里由签订劳动地点吗?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调动,可以拒绝,要赔偿的
  • 您好,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不可能强制你慧总公司的
  • 你好,劳动者是有选择的权利的,不去是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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