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就因为坐姿不对和上级发生争执,他感觉自己下不了台,便让大声责令我马上下班,让我3天之后到公司结算工资,当时我就走了。 第二天公司在公告栏发出通知,(基本如下)“因某某员工不服从上级安排,公司决定将该员工辞退"。 当时我也不懂什么法律程序,三天后就去结算工资,并按压手印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公司这样属于合法吗? 我现在能否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赔偿又该怎样进行,是找律师还是劳动局?

其他 2011-04-17 0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