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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借故不批准员工休病假,规定休病假三天扣奖金五天扣补贴,还限制人身自由,请问单位的做法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哪条吗?

其他 2017-10-06 10: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病假天数怎么算,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连续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 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一年可以请多少天病假,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

    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既然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如果有的单位随意扣发,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建议被扣发奖金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扣发的奖金之外,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扣发奖金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扣了奖金后可以查看下具体的情况,如不是劳动者本身的过错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 企业的做法违反法律,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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