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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从销售前端销售经理升任见习总经理,为了更好的让前端销售和后勤协调合作,我规定每周三7点到9点为各部门主管沟通会议。财务主管提出法律规定8小时外的会议她有权拒绝,是不是我按加班就合理?我该按什么比例支付加班费?我做的是IT业,主要是从事笔记本的销售。说实在的我对这方面确实了解不多,所以请教您!

争议解决 2011-04-17 22: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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