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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我开车从某地回家,途中撞伤1个横穿马路的7岁小男孩,事情经过,我开车到某地时前面停了一部昌河面包车,我左转向灯并鸣笛,这时我的车速在60-70KM/H,当我与昌河车会车时,一小孩从马路右侧欲跑至马路的左侧,我采取紧急制动方式以避险,但是还是撞伤了7岁小男孩,撞伤后我报警,我拦住途中车辆将小孩送至医院。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请问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小孩至今未醒!

争议解决 2011-04-26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发生,你即时报警,这点很对。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通部门调查收集有关材料后认定,交通事故纠纷先由事故中队调解处理。
  • 这要根据道路情况、昌河车停放位置、小孩有无过错等因素由交警部门认定。
  • 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不知当时是什么路况,昌河车是靠路边停的吗,如果不是昌河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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