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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还没出来,但是伤者需要抢救,公司出事时 当天垫付了一些费用,第二天我们又申请了保险公司代付 ,可昨天交警叫我去交费,后来就给公司说,公司叫我写借条.我写了.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我是履行职务中出事的

其他 2011-04-17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是履行职务行为,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垫付的医疗费应由公司交纳,您代表公司交费,在公司领款应当写收条,不是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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