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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了轻伤鉴定造假的证据,也就是病历造假,病历陈述与ct报告内容相反。现在ct室针对假病历做了书面提示,并让当事医生签了字,但派出所既不调查,也不认可,说我们的证据不合法。我们提出重新鉴定,区分是新伤还是陈旧伤,但派出所却鉴定是外伤还是自残,又给我们一个和第一次鉴定一模一样的轻伤鉴定通知书。我们想知道这是什么鉴定,是不是重新鉴定?

刑事辩护 2020-08-05 19: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申请重新鉴定
  •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当事人具有选择权。
    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键。
    司法鉴定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挂号单、收费凭证,以及医生出具的和医疗行为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和医疗行为环境、人员资格有关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关键是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有的有听证程序,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听证程序,患者的陈述意见和理由,是确认医院过错的重中之重。鉴定机构结合陈述意见和理由,了解鉴定的目的,是司法鉴定的关键。
  • 打架致人轻伤,应当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及法律规定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于人身损伤程度的鉴定不服或有异议可以省请重新鉴定。
  • 您好,如果对鉴定结果不认可,您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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