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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商场上班,我们是租赁商户,是个公司直营店,在工司和商场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商场想让我公司撤柜,在和公司没谈妥的情况下,商场经理找到我(我是店铺店长),说想让我店铺关店让我把店铺员工解散,(在次期间也给公司发函让公司撤柜)否则会在店铺里鸡蛋里挑骨头,会开店铺罚单,在过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商场以各种理由给我店铺开罚单,不是光开给我个人,也有店铺别的员工,后来有几张没交的情况下,商场给我个人发函说我在商场违纪律过高,说是开我16张罚单,有8张没交(这些罚单只有两张说我签名),还说我和商场主管吵架,(我有和主管讲话的录音并未吵架)说我态度恶劣,(这也是没有的事),不适合在商场上班,以此开除我,并且商场永不录用我,同时商场主管在开晨会时在全商场员工面前读给我的开除函,首先我觉得函的内容不是事实,商场是没有权利开除我,并在全体员工处读针对我的开除函,我觉得是对我人格的侵犯,请问我有没有权力去起诉商场并让他们赔礼道歉,打扰了!谢谢!

其他 2016-09-14 18: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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