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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围殴我,之前打过我一次如果再打我我用刀捅他属于正当防卫吗

刑事辩护 2019-07-01 23: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具体是什么原因? 正当防卫是对于正在进行的暴力类型的犯罪进行的,而且一般必须要满足时间的紧迫性。而且司法实践一般认定的不多。如果说他人在这样挑衅的话,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建议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 比较困难,对方围殴是什么情况,有拿工具吗?
  • 斗殴中很难认定正当防卫。建议您直接报警。
  • 反抗家暴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总之,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指出:要准确认定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 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 要看殴打具体情节,你捅的部位。综合认定。
  • 你有报警吗?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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