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2010]七月二十日我老伴在出房间后,因物业保洁员拖地洒水滑倒,造成骨股头骨折.在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医院手术治疗,花去三四万元费用.因此出院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民事赔偿. 起诉法院后、二月份到牡市医学院做医疗鉴定、四月分给出鉴定为伤残九级. 而实际上是至今不能下地正常生活、常期需要有人陪护! 据此向法院提出二次重鉴、却被拒绝! 请间我如何维权?

妇女儿童权益 2011-04-21 1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