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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中旬,本人购买了商品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是10月中旬交房,现在按揭手续还在办理当中,但按照现在的建设进度,10月中旬肯定无法达到交房标准。我想咨询一下,10月份未如期交房的话,我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房?具体怎么做?原因:由于当时未仔细了解周边环境,没发现距离房屋100米位置有一条火车线路,每次火车经过都会鸣笛,在室内都能听到铁轨声和鸣笛声。后来,本人与开发商协商,看是否能够换到距铁轨远一点的地方,开发商不同意。现在只能想办法退房。

其他 2016-09-21 17: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还是要以合同约定为准。
  • 如果你们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律师帮助,建议当面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注意看合同约定,及时维权。
  • 视合同约定而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则你可以解除合同,对方退款。如果合同约定延期只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则开发商只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即可,不用退款。
  •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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