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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十年前造的房屋,可是当时我家的宅基地不够宽,我父亲就用他叔叔的名义又申请了一处宅基地造好了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可是现在要拆迁了,我父亲的叔叔知道后就像我家所要拆迁后的房屋,我妈妈不给说这房子是我们造的,可是父亲的叔叔说这块宅基地是以他的名义申请的必须要给他一套安居房,我们当时申请下来的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两本,一本是爸爸的名字一本是爸爸的叔叔的名字。造房子的钱是爸爸妈妈一生的积蓄,当时爸爸的叔叔没有参加造房子也没有出资,爸爸的叔叔现在户口所在地也不是这里,包括当时申请土地的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因为爸爸的叔叔当时也没有能力造房子所以就让给我们了。请问拆迁后的赔偿爸爸的叔叔有权利要吗?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调解 2011-04-22 21: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该房产没有房产证吗,你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有两本是同一块宗地号吗?不知当时造房时是否有相关的证据,你反应的情况不明确很难做出判断。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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