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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两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三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其他 2011-04-22 14: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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