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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贫困户,有低保和四级残疾证,在外省住院看病,怎么补贴?

争议解决 2017-11-15 19: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残疾等级标准有很多类,有工伤、残废军人、社会残疾人等。它们的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
    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补贴的,普通四级社会残疾人目前没有什么补贴方面的政策,但能按残疾类别享受相应的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按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nn如果是残疾人,找残联咨询。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只有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才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但相关规定并未提及一至四级伤残是否可以享受取暖费待遇,具体的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咨询残联。。。。
  • 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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