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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住院有低保,农村合作医疗,残疾证,扶贫证,现在花了7000,可以报消多少?

债权债务 2018-11-14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养老金。两个是不相同的。
    由于领取了养老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会影响到领取低保,因为低保的领取,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当你的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申请低保,由于你领取了养老金,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领取低保,
    因此,领取了养老保险,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而不是领取了低保,影响了领取养老金。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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