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情况是属于车祸一类的。事情发生于2015年10月16日早晨3点!我家改建房屋,由于建筑需要碎石子,所以我于2015年10月15日下午5时。购买一车碎石子,堆放在马路上一侧,同时在相同方向做了警示标志!凌晨3点有点小雨,一辆面包车碰到我堆的石子上,导致面包车侧翻!面包车《属于逆向行使》车内两名乘客轻伤,一名乘客重伤!交警说有次要责任!伤者医疗费用不清楚!责任划分,30%还是20%还是10%我也不清楚!现在一位伤者于2016年9月18日,来我家说要私下解决,要求给予3万元!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该不该给他3万呢?应该给多少呢?应不应该是他来找我呢?我能划分多少责任呢?我该怎么应对呢?

离婚 2016-09-24 2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警作事故认定,你应当有一份责任认定书,依据认定书你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调解,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私下解决不妥,可以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