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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给对方提供一批货物,没有合同,有发票和送货单,但是送货单和发票和合同的明细都不对应的,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18-12-27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五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您可以提存货物,视为合同履行。也可以留置货物担保债权履行,但是合同约定不的柳枝的除外。
  • 理论上可以的。
  • 理论上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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