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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家餐饮私企工作近14个月,签有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签好后,公司以拿回盖章为由将全部合同收回保管,至今没有给过我合同。现在满一年了,我于2016年6月提出离职申请,并按劳动法规定满了一个月才正式离职,所有手续均按公司要求全部办理完毕。目前已过去近3个月了,但公司领导迟迟不予结算剩余工资以及预留工资,在此期间,我多次去公司交涉,并询问原因,公司就以每月盘点表种种问题不明为理由,故意为难我!我将所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表格文字解释,并写下详细情况说明交给公司。公司负责人以与财务总监商量为由又拖了一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没有让任何人再与我联系。我再次电话询问原因,公司又还以盘点表问题为理由,还是拒不发放我工资,现在公司负责人拒接我电话,基本可以确定不想发给我了!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我的工资和他们预留我的那部分呢?谢谢帮助!

离婚 2016-09-27 21: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最好主动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你在那边上班的证据,公司发放工资的记录,工作牌等,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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