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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跟前男友买了一套房子,我出资付首付部分他已经还给我了,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想问下如何能去掉我的名字,并且他需要给我补偿吗?如果一直不去掉,他以后转卖或者加名字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吗?

离婚 2019-12-06 18: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去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 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 可签署相关协议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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