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托运公司发了一台价值1000多元的小机器,托运公司开了10元托运费,现在货物已丢失1个月,找托运公司赔偿时托运公司只赔运费的10倍也就是100元。托运公司以托运单上有客户须知其中一条是“货物丢失经协商只按运费的10倍赔偿”当时托运公司也没有向托运方当场申明这一条,托运单是要在货物发了后才能拿到托运单看到托运须知。请问托运公司这一说法是否合法?

其他 2011-04-25 18: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