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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去年9月底工作的的时候,因为右拇指离断,当时送医院,但是限于医疗条件没有接肢。医院和单位也没有积极组织转院,现在,经当地劳动局鉴定为六级伤残。但是,鉴定书是下来了,工伤认定书单位一直压在手中不给我们,而且去问询医保、劳动局、社保都回答的很含糊,所以我想问一下专家们,像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怎么办,以为还涉及到一个赔付时限的问题。万一因为单位推延,导致我们过了那个期限的话,岂不是就丧失合法的权益了吗,而且现在我爸又回单位上班了,考虑到年纪比较大了,打算辞职,那这样的话总共至少应可以有多少的赔付,还有我们能否起诉医院,在转院的问题上的拖沓态度呢,谢谢各位了

其他 2009-02-14 22: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先认定为工伤,后平残。评残后享受相应待遇。如打算辞职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多少看当地政府规定。 转院问题另诉解决。
  • 你先到劳动局领取工伤认定书。然后与单位协商。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参考你父亲的工资情况才能确定。协商不成就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要去起诉医院,只有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才可以启动。
  • 建议你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照你说的情况肯定是能得到赔偿的,但正如所说的时限问题,一定要抓紧时间。
  • 首先需要到劳动局把工伤认定书拿到手。然后可以依法索赔。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参考你父亲的工资情况才能确定。 不要去起诉医院,只有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才可以启动。
  • 可以直接找劳动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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