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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车方)能否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争议解决 2020-09-30 22: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步骤: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三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民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受害人可以依此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交通事故伤害保险是旅客伤害保险的另一种形态,目的是为了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因与行驶中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或因交通工具自身发生火灾、爆炸等所蒙受的意外事故伤害情况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有形财产保险的一种。  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比较广泛,一般说来只要是适于运输工具装载的物资都可以作’为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包括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依照我国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下列物资不能作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  1、国家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托运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或部颁标准包装,或者没有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进行包装的货物;  3、无法鉴定其价值的物品。根据《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指以机动车的车身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中最为普遍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保险条款》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种: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从性质上讲,车辆损失险属于典型的交通工具保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二者有较大区别。  1、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保险人)按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必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机动车辆险的投保人,必须是对机动车辆具有保险利益的人。通常是指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租用人以及代管人等。  2、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损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
  • 可以追加。太原律师张青峰
  • 可以追加
  • 就交强险部分是可以的,否则保险公司不能作为案件的当事人.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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