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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被告退还原告122600元彩礼钱(2个媒人经手直接交给被告父母交易地点在原告家里,另外,原告和原告父母用在被告的其它费用将近18000元整),请求退还彩礼;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6年7月中旬经媒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几面后,在双方的父母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2016年9月12日到南县民政局草率的领取结婚证并做了婚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从相识到领取结婚证时间不超过60天时间,双方见面次数很少,由于在本地的习俗,大龄男女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我和被告不由分说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感情基础薄弱,未建立起两人感情,从相识到领取结婚证后,我们双方都在异地打工,我与被告都是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我在广东佛山打工,被告在长沙打工,从认识以来,我们没有几次正常的性生活,每次要求被告各种理由说自己感冒身体虚弱等来推脱,后来于2016年9月22日婚检检查出患有乙肝小三阳才知道他真正的身体原因,9月12日领取结婚证后,就各自回长沙,佛山两地打工,没有和被告共同生活一天,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难以共同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根据女方家长和媒人的安排下,我和被告在9月13日看人家,9月14日报历,由于我与被告都在异地打工,公司请假困难,所以双方父母选择这几天仓促完成结婚程序,在9月13日那天我家父母经2个媒人(被告的舅妈和一位娭毑)之手一次性交给媒人122600元现金,2媒人拿钱后交给被告父母作为彩礼,这个程序交易地点在我家。还有我父母和我发费的钱(未经媒人手的)总共约18000元。被告父母之前承若彩礼钱只收6万后面跟媒人步步追加到12万多彩礼才同意,我妈妈有高血压心脏病胆结石等,爸爸有严重肠胃病他们经常要吃药并且家里生意这几年都不好做,我家就我一个独子,我也才读书毕业不久,家里经济本来很困难,家里没有办法支付这笔钱,我家里为了能支付被告高昂的彩礼钱,找我舅舅家先后借了6万多,导致我家里现在经济更加的困难雪上加霜,这笔彩礼钱完全由被告父母拿着,没有用在我与被告后续的婚礼和购置物品上面,请求退还122600元彩礼。 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没有同居生活过一天且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没有感情、没有正常性生活,两人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离婚彩礼怎么判?????

离婚 2020-06-24 0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规定彩礼退还的问题;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建议先行协商,如不行可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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