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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去债主家要钱,之前欠的50万进门后发生了口角,对方老婆指着我拉我衣服我打了他2个巴掌,后来他报警,并且打电话叫人过来了,一会警察来了,之后那帮人也过来了他的老公,姐夫,姐姐,侄子,他们来了后就对我还有我妈开始打我妈被他侄子打成了轻伤,当时派出所还是场,现在人都被叫到派出所,对方打我妈的那个人死活不承认打了我妈妈,派出所说他们也没有看到人打我妈而且出警记录仪也说没有开,现在我妈妈鼻梁骨和上颌骨都断了,而且人的精神很不好,轻伤鉴定已经下来了,他不承认打人了我们真的就没有办法去维权了吗请哪位律师帮忙解答下给建议

刑事辩护 2018-11-22 15: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欠款,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至于被打的事情,还是由警方介入调查认定。
  • 可以要求公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投诉解决的。
  • 你好!债务纠纷建议诉讼维权;轻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来电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是混合过错,可以协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因人身损害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支出和具体情况来计算,没有统一标准供参考。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要求查处。
  • 由警方调查进行认定
  • 起诉可以去
  • 您好,看相关证据情况。
    【追问】如何才能证明呢?出警的民警说没有看到 难道他死不承认 我们就没有办法了,要这样的话杀了人没有证据只要不承认都可以躲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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