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08年3月向一家房产公司转让了8米宽的门面地,跟公司签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钱一次付清,全部应交税*费由我承担,合同写好15个工作日内签定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意思是跟国土所签。   我什么都不懂的,我给钱你给地方就这么想很简单,格式合同是公司提供的,钱一次付清后合同还对我有一些限制不然要付违约金。公司没有违约金这条。一个多月后又交了国土手续代办费。说不交国土手续代办费国土所你自己去办理,什么钱都交了就是没有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不了地建不了房子,已经拖三年了。急 急 现在建房工资都大涨,我应该怎么办呢?

调解 2011-04-27 17: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