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购买二手房,合同约定贷款放款后办交接,房产先过户后办抵押贷款,过户后原房东是否有权擅自将房屋租赁赚房租(或给别人居住),合同中有约定房屋固定装饰及附属设施要保持原状!过户时房中无人居住(签合同时房子是无人居住的),原房东是在我付了首付,并过完户以后,才把房子租出去的!我的观点是从物权法角度来讲,房子现在产权是我的,合同约定贷款下来办交接,约束的是我,我在贷款下来之前不能使用房子!原房主在贷款下来之前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前提是我默认他使用!)原房主可以居住,但无权授权别人使用,用在我名下的产权去做交易的收益,属于违法所得,侵犯了我的权益!再一个,房子已经过户,贷款在办理中,合同中原房东也同意贷款,债权也发生了转移,欠房东钱的是银行,必竟银行贷款下来给得是房东而不是我!我欠的是银行的钱!

其他 2016-10-11 11: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