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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工作的地点是蜀山街道x村,现在面临拆迁,老板要我们去另一个厂上班,也就是蜀山街道xx纺织。我们不愿意去,老板也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到x纱厂停工了前几天才跟我们说让我们去那边上班。我们不去,老板能不能给我们经济补偿

其他 2016-10-13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地点搬迁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且征求员工意见是否愿意到新地址工作,因为工作的条件发生改变,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去上班,如果不去就算自动离职,公司这样做是不对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当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 您好!你可以可以看看你们劳动合同约定的地点在哪儿?
    【追问】我们合同上面写的是越寨村兴达纱厂
    【回答】若两个工厂都在越寨村可以的。
  • 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
    【追问】我们合同上面写的是越寨村兴达纱厂
    【回答】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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