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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是:国有设施农用地,取得方式是:政府作价入股,实际用途是种植,土地能否抵押贷款,能否在国土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

其他 2019-12-16 02: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如果你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非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可以抵押登记给个人。到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即可。
    如果是农村用地,无法进行抵押,出现私自抵押情况,一旦村委会知道,或者邻居上告,村里是有权收回分配给你的用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二百零三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你好,可以的,具体询问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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