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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6年进单位的,可2004年才签劳动合同,现在跟我解除了,我能得到怎样赔偿,没签合同的几年有的赔偿吗

仲裁 2009-02-15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仲裁确认前几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连续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得到双倍经济赔偿。
  • 是单位单方解除的就可以主张1996年开始的经济补偿金,每年一个月工资!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签订劳动合同仍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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