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题详情:和朋友合伙注册开厂做后续加工,前期工序在他自己工厂加工(他和其他人开的工厂),但注册时他说怕自己公司股东有其他看法,所以用他朋友的名字和我注册公司,他带机器我以现金形式入股并注册新工厂名称,我负责销售,他负责财务和整体操盘,目前因经营不善,7月底我提出转股不做了,他接收,现在问题是:1。我的工资去年七月份到现在一直没发,今年年初答应我收去年的欠款时,收上来每一笔,都提出25%左右用于补发我的工资,但一直未能兑现,请问能用收上来的货款抵工资和报销吗?2。提出退出后,每收上来一笔货款,他都挪做他用,待付的工人工资和供应商货款,都一直让找我要,但财务是他管,不可能听我的,我找他商议时,他说现在是停止合作了,要等款收完后再结款,包括待报销的费用,这样是否合理,停工后他有权再动用货款吗?他工厂也属于我这边的供应商,欠他工厂款比较多;3。货款收不完就不能退出吗?后来经过协商,回款达到欠款的一半,就可以算账了,这个合理吗?现在已收款将近三个月,是否也应该支付给我相应的工资呢?4。我是财务监事,但财务不给看报表该怎么处理?年初只给过三个月的,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万分感谢

离婚 2016-10-18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