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上班途中以进入厂里道路,我骑着电动车没上牌和一个走路横过马路路的人相撞,当然我轻伤,对方脸部缝了几针,当然没报交警,然后送医院关察住院一周,我垫付了医药费,出院他又向我索要误工费营养费,当我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这个费用我不以承担,医保能否报,我应承担那些责任?

刑事辩护 2016-10-18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 你好!厂区道路,不属于公共道路交通事故,住院医保应可以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双方协商赔付,协商不成只能诉讼处理。
  • 你好,双方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能否报可以咨询医保中心了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