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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日入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写明薪资数字(薪酬一万元,试用期6个月薪酬80%),每月发薪日为15日前,直到10月20日,公司才发了1000元工资,现在所做项目终止,不再需要我的工作岗位,如果公司辞退我,我怎么要回工资,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其他 2016-10-24 0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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