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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于2016.8.2生产,产后至今2016.10.20仍有不干净东西排除,去红十字医院检查出子宫内有胎盘残留,去生产医院询问,院方给出建议做清宫手术,并告知手术签字单上有注明胎盘残留原因,但院方并没有在手术后告知产妇子宫内有残留。想咨询下律师这属于医疗事故吗,院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其他 2016-10-22 0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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