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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本人于16年8月底将唯一一套自住房出售并在中介签订三方买卖合同,本来是想换购低楼层房子,但到10月国庆节后福州市政府出现限购政策,导致本人外了户口不能买房,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出售人是否可以以限购政策为由导致卖方不能后续买房,取消这次房屋出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退单?谢谢!

其他 2016-10-21 1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可以的。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解释主要讲情势变更及合同履行的问题。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不构成违约,可以要求退款
  • 免责。。。。。
  • 不行,你还可以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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