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在超市工作的收银员。上个月我提出了辞职,但店长以我突然提出辞职没有提前说,招不到人为由拒绝了。现在已经一个月过去了,店长依然以这个理由让我再做到下个月十五号,并且说不忙才让我走。请问这样合法吗?还有,这个月十号我下班以后感觉右手肌肉酸痛。于是我向店长请假。她要求我出示病例证明,我找医生看完给她看,却说我装病,我给的病例不算数。那天我没有去上班,她算我旷工扣了我三天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6-10-21 22: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