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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在外打工的,前些天家里来电说家里 的原来种的山林要重新归还村委会所有,要重新的分 配(根据《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 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同意分山到户的,应分山到户;山林面积较少,大家 同意集体经营的,可以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若程 序合法规范已转让国有或个人承包造林的,暂时可以 不分山到户。总之,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召开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 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分山到户 或转让他人承包经营。) 现我村的村民们三分之二以上都同意分山。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早在分田到户年代,我老爸就叫家里的几兄弟上山开荒种 果树了,那时有个政策说是随种随有(那时的山地是荒地,村 里也没有开发,一直到现在,去种时也没有人去管,更没有什么合同 或产权之类的签订,只有现在政策下来说要分山到户了才开会讨论 谁种了山地多的要重新调整,多还少补。)如果按现在的分配,我家 的就有多种山林有几十亩,而且现每年都有收成,, 但村民说退还多出的部分是无尝划到村里的,没有任何的补偿。。 算下我家种植也有二十多年了,,请问:历史开发是否已成了我家的承包权?。。那多出的几十亩山林的部分村里是否给我家补偿? 是否归还?该怎样归还?。。。。 谢谢。。。

其他 2011-06-02 14: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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