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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父母(在湘潭买的房子)现在想在他们的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但是我在2010年享受了长沙的住房补贴8万,如果现在父母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或者是加个名字是否要归还那8万补贴?那日后如果是父母遗产呢?那又是否要归还呢??是否要归还那8万补贴?那日后如果是父母遗产呢?是否要归还呢?

继承 2019-05-19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子女房产过户给父母有哪些方法?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子女夫妻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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