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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甲几年前因工伤去世,遗产由其父母,妻子,两个女儿分别继承。甲生前与哥哥商议已经分家,且由兄弟分别赡养老人。甲死后,其妻子与其兄签订协议,约定其妻子不需要再负责赡养老人的义务。问题1:分家后由其兄赡养的老人是否能够继承甲的遗产?问题2:甲的父母死后,甲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能否继承原属于甲的遗产(甲的父母继承的甲的遗产)以及甲父母的遗产?如果不能拿,甲的妻子和女儿如何申诉?

其他 2016-10-26 2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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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应当考虑其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其死后开始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其中子女死亡,可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是代为继承的份额为其死亡者子女应继承的份额,而非按人头计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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