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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没有办理土地证时两栋房子都是属于我父亲的(一栋爷爷分给爸爸的婚房,一栋是从叔叔手上买的也是爷爷给叔叔的婚房),当初在老房子统一办理土地证的时候怕房子超平方会罚款所以办2张土地证一张土地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但现在父亲已经离世,现在老房子要拆迁,写的爷爷名字的那个动迁房,叔叔也要分,经双方商定在居委会签署了拆迁协议,一部分动迁房归我,一部分爷爷过世后给叔叔,明年就可以拿房子了,请问怎样在拿房子时直接把属于我的那部分动迁房产权改成本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是怕爷爷如果去世了,到时候办房产证叔叔又要起纷争

其他 2020-07-08 03: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将此份协议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建议签订协议约定你的份额。
    【追问】居委会签订调解书上有注明具体分配的份额,请问将来要办理房产证时爷爷如果已经去世或者要有变故,那么共同签订的调解书有没有法律效力,爷爷或者叔叔是否可以随便变更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房本主人离世,房子是不能直接买卖过户的,需要先进行房产继承,换新房本之后才可以接着交易。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类,均需先进行继承公证,然后携带好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种。三种继承方式均需公证,即需要对法定继承做继承权公证,对遗嘱继承以及遗赠做遗嘱公证以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做好公证后,带好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携带齐材料便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办理继承公证(非强制)
    所需材料
    1)遗嘱继承需遗嘱原件;遗赠需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需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2)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可以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
  • 按照协议走。
  • 咨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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