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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不交社保,但给予补贴,这样是合理可行的吗?2,公司合同中的工资是一个数字,但最后得到的却不是这么多,出现不合理的扣钱。请问合同中出现的工资应该是底薪,还是最后员工真正所得?

其他 2018-07-11 0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单位需要补偿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第一,没必要选服务费贵的,因为社保缴纳是标准服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进去就可以了,服务费高了也不会质量就高;
    第二,尽量选择本地企业,因为社保代缴后续还有其他配套服务,比如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等,如果选择那种全国的企业,可能不会提供这些配套服务;
    第三,缴纳方式尽量简单,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等就可以缴纳;
    第四,尽量按月缴纳,这样对自己有保障,没必要一下子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费;
  •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你们每月都扣发了社保的钱款,但是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2、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你是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解决的,社保局是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的,否则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的。所属分类: 默认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即时足额支使报酬,劳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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