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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10月22日剖腹生产的,与公司2008年1月26日签的是3年的劳动合同。因公司经营不善,打算申请破产,因有诸多未能解决之事,具体要到09年5月正式申请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只给我交社保交到2008年12月就没交了, 请问像这种情况是否为公司在产假未满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清算 2009-02-17 1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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