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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厂要从坂田搬到公明,厂方要我们这些员工签离职单。不签的就默认去新厂,不去新厂报道的就算自离,请问,我们该不该签?像这样子搬厂我们有补偿吗?

其他 2016-11-02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法》上有规定公司要提供工作地址,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您,员工不愿随迁可以终止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搬离本市,员工不愿随迁者可以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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