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担保,我于2015年6月8日借给被告款壹拾万元整,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10月7日,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现向您咨询的问题是:我向法院申诉,因被告人数多,一共7个被告。1.公司的有3个,其中2个公司是共同还款的(他们是一个集团下的两个部门),一个是担保;2.个人的有4个人(这4个人上述公司的负责人),是借款人。法院给这7个被告寄资料,地址都对。结果3个公司的共同还款的一个签收了,另一个没收,担保的拒收;个人的都不签收,我该怎么办?请您指点,多谢!

其他 2016-11-02 01: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