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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没离婚,找了个女的,他们很少在一起,算重婚吗?,可以告他重婚吗?我需要找那些方面的证据?,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离婚我可以分到吗?我没有工作,孩子我能要过来一个吗?

离婚 2016-11-03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告重婚较难!!!!!!
  • 告重婚较难,房子是他父母,婚前的算父母的,婚后的,如你俩未出资的,也是父母的。离婚后要孩子一般应有一定经济能力,可以找个工作,有两个孩子可以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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