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母的房子在甘井子区,姑姑在金州区。爷爷先于父亲去世,父亲先于奶奶去世,现在奶奶也去世了。想让姑姑办理对于我家房产的放弃继承权公证,可以在金州区的公证处办理吗?需要携带什么资料?费用大概是多少?爷爷的死亡证明已经找不到了,奶奶和父亲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都在。还要开局奶奶和爷爷跟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姑姑和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吗?姑姑没有单位,到哪里去开?街道吗?如果有单位的话也可以去街道开吗?

离婚 2016-11-0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咨询公证处。。。。。。。。。。。
  • 具体咨询公证处
  • 你好,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