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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年3月16日抓捕被告人,诈骗50多万,牵扯8人被骗,关押长达8个多月,结果今天开庭居然没有得到通知,也没有判决,要等被告人家属想一想是否还款,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审判长说刑事民事一起判决,会帮我们判决追回诈骗款,如果被告人家属拒还款,我们准备写加重加刑申请,请问这个申请应该递交给谁,什么时候递交,在没判决前还是判决后呢?

其他 2016-11-15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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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受害方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享有直接上诉权;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可以请求检查院提起抗诉,相关《刑事诉讼法》依据请参考如下: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您好,交给法院
  • 你们的意见应该尽可能快的递交法院,建议你们委托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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