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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到公司入职上班,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2015年4月左右离职,未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且还有半个多月工资未领取,那时一直以为公司每个月都发放了社保补贴,所以不给我们缴纳社保也是合理的,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也没有太在意,最近我在处理产假以及生育保险等等事情的时候了解了相关的一些信息,才知道之前我有好多权益都没有去维护争取,我现在还能去争取我应有的权益及相关补偿吗,ps我在今年3月又回到该公司工作了。希望可以得到你们的回复及建议,谢谢

其他 2016-11-20 10: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照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社保及生育保险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依您所述现在才知道利益被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建议来电详询。
  • 您好!您是可以去争取权利的。建议您先和公司协商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您好,可以依法争取你的权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然后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
  •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015年4月离职 已经过了1年的仲裁时效了 可以协商一下看能否给你补缴社保
  • 您好!由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
  • 建议找单位协商或向劳动部门反映,目前已经过了申请仲裁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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