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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河南的怀孕三十多周出现死胎引产,手续齐全,走了正常生育报销,看到劳动法规定满28周可以享受正常生育产假,河南的正常生育产假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三个月,我想问下我产假应该怎么休,能否享受正常的生育产假六个月?

离婚 2016-11-25 17: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写明妊娠周数,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 您好,可以询问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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